我们这里计论一下off-shore申请PR的情况。

  考虑到实际情况而言,对于那些不符合SM3.15(a)中第4条第2款又不是紧缺职位的申请人,由于中国大陆的工作经验不被认可,EOI评分通常无法达到160分,这时就一定需要有一份新西兰的job offer来获得50分这个大头,这样评分才能够上160,同时因为持有了job offer,操作手册中Objective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要求已经被确定,PR可以被给予(而同前提下紧缺职位的申请人,新政后,虽然不少人的评分能达到160,但仍然需要有一份job offer,才能确定给予PR。)所以这里面的焦点与重点就是如何能离岸获得一份job offer。

  若离岸申请人仅拥有两年full-time课程获得的硕博学位,在没有job offer的情况下,现行政策下,加上其他条件的分数,就算带上配偶的各种额外加分其实也很难达到160,除非拥有认可市场的工作经验或者拥有紧缺职位的工作经验就能达到160,以至离岸获得PR。

  上面的情况其实也适用于on-shore的申请人,区别是申请人如果是在岸的,就更容易得到一份技能工作的offer或者是申请人当前已经技能就业了。

  打分表参看修正案中SM1.10 points for employability and capacity building factors或参考文末。

  三、明确SMC Job Search Visas(即WTR签证)的发放对象
    [涉及SM3.20 Deferral of a decision on the resident visa application与WR5.5 Currency of Work to Residence Visas]

  承接上面的内容,由于移民局重新调整了技术移民类别的意义和目标,包括对贡献能力的审定标准都进行了删除,这导致本轮政策调整中出现了一只黑天鹅扑腾腾升空——移民局取消了根据贡献能力划分的第三类申请人,即通过移民面试就能直接获得PR的可能,明确指出将只给予SMC Job Search Visa(即WTR签证)。之前网上传闻的内容落实,但也绝非如传闻标题所言 “海外申请即将成为历史!为鼓励留学,移民局宣布关闭技术移民”,新政只是对海外申请人增加了难度,海外移民申请既没有成为历史,也没有被宣布关闭(如前段所述)。而两年full-time的硕博学位的申请人被视为是对新西兰有贡献能力的这一政策事实上已经执行很多年了,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谈不上是鼓励。

  新政后,申请者满足了新政中条件,仍旧是可以离岸申请到PR的。新政规定对于没有新西兰技能就业或者也没有攻读过新西兰两年full-time的硕博学位的申请人,在其他常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比如 EOI分数合格,英语水平,品行,年龄56以下等等),会给予一个为期12个月的求职签证针对off-shore的申请,对于on-shore的申请人则给予一个为期9个月的求职签证。然后申请人在找到一份技术性的工作以后,会被给予PR。

  接下来具体讲一下SMC Job Search Visa(以下简称JSV或WTR)。

  SMC Job Search Visa一般被称为WTR,即Work to Residence, 是一个工作转居留的过渡签证,虽然SMC Job Search Visa隶属SMC类别,但其性质仍然是工作转居留签证。在谈技术移民时提到WTR签证,其实仍然是指JSV,这两种名称其实根本就是同一个签证。

  JSV签证不是现在才有的,JSV一直都存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有了,是新西兰发明的一个独有的特色政策。过去一直以来,JSV都签发给那些在技术移民面试中不能使移民官满意的申请人,而少量做足了移民面试准备的申请人,则有机会直接得到PR,博客有部分博友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移民身份。

  在新政前,没有job offer的情况下,在申请PR时JSV的批出率就已经非常高了,之前博主曾做过统计,在没有Skilled employment(包括offer)的情况下,高达74%的比例都会被给予JSV,但仍有26%的人在移民面试中令移民官满意而获得PR,如果有兴趣可以参考之前的一篇博文:

  新西兰的WTR政策一直以来都比较有争议,移民局也曾多次进行调整,JSV在历史上曾带来以下问题:

  • 不少申请人因为被批的是WTR(即JSV)而不是PR,选择放弃登陆;
  • 2011年前WTR具备携带配偶及子女且享有基本福利,所以导致很多新移民把WTR理解成移民签证,但不幸的是如果签证有效期内没有找到工作,子女将面临退学,全家被迫离开新西兰。移民局的初衷显然是为了尽可能地为申请人创造定居条件,但是未考虑申请人如果无法就业的后果,也没有在新移民登陆前做好解释工作,导致大量因无法就业,又拖儿带女走投无路的新移民强烈抱怨;
  • 在失业率较高的时期,移民局大量签发WTR签证,可能引起本地居民的不满(所谓移民抢了自己的饭碗……)。

  后来,移民局在2011年7月时,取消了JSV持有人携带配偶与子女的权利,如果配偶子女需要一同前往只能申请旅游签。而本次调整则明确了JSV的签发对象,这可能将带去如下影响:

  • 一些申请人将会放弃申请新西兰技术移民,而寻求其它机会;
  • 离岸得到job-offer的人将会增多;
  • 离岸技术移申请的审理周期有望极大地缩短, 而不是此前的平均1年;
  • 移民面试不会再发生;

  有关WTR的争议情况,有兴趣还可以参考之前的一篇博文:

  四、高薪职位将获得额外20分的加分
    [涉及SM6.10 Skilled Employment]

  移民局将国民收入中位数$23.49的时薪定为技术性工作的先决条件,而将中位数2倍的收入即$46.98的时薪定义为能额外进行加分的工作,当申请人的时薪大于$46.98时,可以额外获得20分的加分。

  这一额外加分是在此前所公布的官方文件中未予以透露过的,这一变更说明移民局越来越重视申请人的收入,也更加期望能吸收具备挣取更高薪酬能力的移民。这会是将来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发展趋势,移民局将会在申请人的工资是否够得上标准、这份工资是不是真实的的问题上死嗑。雇主的营收状况将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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