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新西兰技术移民后,最终有三种结果:1、PR获批;2、被批WTR;3、拒签。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获通过PR申请,被给予了WTR,这对于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技术移民的申请人来说是事与愿违的。大家不理解为什么新西兰移民局不能象澳大利亚加拿大一样,要么PR获批,要么PR被拒,而给予这样一个“不三不四”的WTR签证。

  事实上,最近有传言澳大利亚利也有意引入新西兰的Work to Residence Policy模式,这说明WTR是受到官方青睐的。

  首先,新西兰提出WTR的目的,最初是给予那些为了想在新西兰生活却没有找到技术性工作的移民,给他们一个入境的机会,在本地的劳动力市场中寻求技术性的工作。申请人持有WTR入境,是可以携带子女的,并且子女也可以享受免费教育的权利,看起来似乎也不错,而这个中间隐藏着危机。移民局知道:如果申请人在9个月以内,未找到技能工作,就意味着要离开。但是移民局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告知这一点。

  根据2009年移民局公布数据统计,在2009年全年一共发出2261份WTR签证和许可,有44%的人在入境后找不到工作,这代表着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的WTR持有者在签证到期后,只有申请旅游签证、学生签证或逾期居留,而有不少人是拖家带口进入新西兰的,如果一直找不到技能工作将陷入巨大的困境当中,比如WTR到期后,子女将无法继续享受免费教育。

  新西兰移民局在迫于压力的情况下,于2007年4月10日将WTR签证的时间长度由6个月延长至了9个月,但是仅仅延长3个月,仍然是不够的,因为申请人在寻求工作时,不仅要受到洋人雇主的选择,同时还必须面对移民局skilled employment政策的限制,因为你必须证明自己可以胜任这份工作。移民局对于WTR的后续并没有给予太多的支持,反而对媒体称“他们必须找到技术性工作才能通过居留权的审核,否则的话,没有资格成为新西兰的居民。”

  在2011年7月,移民局又进一步限制了WTR的权利,取消了WTR持有人携带家人及子女入境的权利,同时将原有的WTR签证变更为了SMC Job Search Visa。在此后,如申请人在申请技术移民时,如果获得SMC Job Search Visa(传统习惯上多数人仍称为WTR),仅主申请人一人可以前往新西兰求职。

  针对现状,做为技术移民申请人,只能在前期多做工作,避免陷入被动,以下是我的建议,供申请人参考:

  • 提供一份新西兰雇主的Skilled Employment Job Offer
  • 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工作经历,特别是海外的工作经历
  • 如果是有配偶做为副申请人的,尽可能提供关于配偶的学历、工作经验相关的证明
  • 告之CO,在新西兰有你的亲人或朋友,可以给你提供生活、学习与工作的帮助
  • 你有足够雄厚的资金用做入境后的定居或创业计划,而非落地就给政府增加负担
  • 你的第二技能属于新西兰的紧缺职业,最好能提供相关的资历或经历证明

  总而言之,在移民政策日益趋紧的情况下,持有一份新西兰的技能工作,将是你可否成功移民新西兰的决定性因素,所以申请人应该从根本上解决本地就业的问题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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