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给人自由意志,因此你可以选择做什么样的人。上帝释放人得自由,但自由不是放纵”。本文旨在介绍新西兰的同性恋文化与相关移民政策,但这并不代表博主支持同性婚姻。
新西兰是世界各地同性伴侣看好的"同性友善"国家,是很多同性情侣考虑建立家园的目的地。
新西兰早在1976年财产关系法(Property Relation Act 1976)中即明确规定了法律认可的de facto(事实上的)的婚姻关系即包括了同性的婚姻。目前新西兰有不少的政府要员是同性恋者或支持者,如新西兰自然资源保护部长克里斯·卡特(Chris Carter),与相伴了33年的同性伴侣——乡村小学校长彼德·凯泽(Peter Kaiser)之间的爱情故事广为人们传颂;新西兰前任总理约翰·基也经常会高调出席各种以GAY为主题的公众活动。
新西兰的同性恋文化丰富且颇具影响力。在惠灵顿有同性恋者组织的一年一度的国际电影节,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电影工作者拍摄的以同性恋为题材的影片进行参选;在奥克兰,每年2月17日还会举办声势浩大的“同性恋大巡游”,这一是项由政府资助举行的大型活动,每次都会吸引超过20万人观看;新西兰发达的旅游业同时也催生了专门以同性伴侣为服务对象的旅游公司,这些公司可以为同性伴侣顾客设计个性化的旅游方案来保证最佳体验经历。甚至有历史资料显示,在西方殖民者到达新西兰之前,最早定居在当地的毛利人族群已经对同性恋持接纳态度。
在最新一期的报告中,新西兰被视为同性伴侣生活和居住的天堂。
新西兰是发达国家中在移民法上少有的将同性关系与异性关系视为相等的国家(美国不接受以同性关系申请移民)。最新修改的新西兰移民法案对同性伴侣的相关政策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使同性伴侣在人前享有相等的权利。而在此前新西兰移民局求同性伴侣证明至少两年的亲密关系,而异性伴侣只需要证明一年的关系,这一具有明显歧视的政策一直饱受公众炮轰,新的移民法则修改为对所有伴侣一律要求一年的亲密关系。
这意味着如果有同性伴侣移民新西兰,在办理移民过程中并不用担心会遇到不公待遇。事实上,移民局对于同性伴侣的移民申请是非常谨慎的,从某种程度来讲甚至比异性伴侣移民申请更具优势。
在前些时候,有媒体报道新西兰移民局通过了一位曾经对移民局提供假材料的同性恋者的移民申请。一位来自伊朗的39岁男同性恋者Tahooni,在申请新西兰的难民庇护时,曾对移民局谎称自己在伊朗因参与过学生抗议游行而面临政治迫害,后被移民局查证纯属虚构。在申请受挫后,Tahooni改口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对移民局解释称自己来自一个“封闭”的国家,一时难以适应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故而撒谎,Tahooni还讲述了他高中时期曾有过秘密的同性恋经历,移民局最终承认了Tahooni是同性恋者的事实,也承认了同性恋者在伊朗国内可能受到监禁或处死的危险,最终批准了他的移民申请。
移民局的这种谨慎一方面来源于高层的压力,另一方面来源于公众压力,稍有不慎,移民局极有可能惊动高层"关照"或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以下是一位朋友匿名自述的同性伴侣真实移民经历。
经常看到很多朋友分享自己的经历,为我的这次办理避免了很多弯路,那么作为本人也应该分享一下自己办理移民过程的经验!下面开始啦!
先介绍一下:本人目前正在申请同性同居移民,在一周多前刚获得2年的工作签证,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我目前办理的经过,我也会继续更新我的最新移民申请情况,如需要查看的朋友请留意更新哦!谢谢!
首先,我和我的partner已经具备了同居超过12个月的条件,并且我是和我partner是2006年6月一起从国内到新西兰的我们在一起已经有5年多了,关系非常稳定,当时我们办理的都是留学签证,他在2007年8月正式拿到技术移民,所以我和他就自己办理了我的移民手续。
我们把我的移民和工作签证放在一起办理的,我们准备了很多证明我们关系的材料,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就那些东西,我就不多说了,每个材料我们都只准备了一份,因为partner打过电话去移民局的CALL CENTER咨询过,移民局说让我们把移民材料和工作签证材料都放在一个袋子里一起递交了,结果这里就出了问题。
我是9月递交申请的(工作签证+移民),10月的时候就收到移民签证官给我的通知要求我interview,我当时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们的材料非常齐全,共同帐户、两个人共同的租赁合同还有房屋租赁中心发来的证明等....。partner安慰我,去就去,我们真实的关系不怕面见,于是....
11月初,我和我partner一起去了奥克兰移民局,面见前我要了一个翻译,签证官告诉我们,他只拿到了我们很少的证明材料,甚至连同居证明和共同帐户,移民我partner和我去公证的担保信都没拿到,这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