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维网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雇佣关系局(ERA)处理了一宗解雇纠纷——一名汽修工不会开车也不会修车,上岗没几天就被炒掉,而且一分钱工资也得不到。

  这名“汽修工”姓秦(音译),刚从中国来到新西兰。今年二月,他看到网上的招聘广告后,来到位于Morningside的一家汽修店,应聘助理机械师一职。

  在面试的时候,秦告诉汽修店主管,说自己能开车,有修理变速箱的经验,而且可以在新西兰合法工作。于是,主管答应让秦来上班。

  可就在上班的第一天,主管就悔得肠子都青了——秦压根就不会开车,就更别说修车了。修理刹车灯?不懂;空气过滤器是什么?不知道;空气过滤器在哪里?也不知道……

  在接受ERA调查时,主管还抱怨秦的工作态度很成问题。在工作时间,他更专注于发短信或者跟客人交谈,而不是想着怎么把活干好。

  第一天过去了,主管本想让秦立即走人,可对方恳求再试一天。第二天过后,秦迎来的结果还是解雇,而且一分钱工资也得不到。

  为此,秦向ERA提出申诉,称汽修店无理解雇并拖欠工资。他向ERA方面表示,自己在面试时从未说过能修变速箱,只是说自己在中国的时候为小汽车设计过变速箱。此外,他也没有说过自己会开车。

  ERA的James Crichton判定,汽修店解雇秦的决定有理,因为后者在证书和工作经验等问题上误导了汽修店主管。此外,秦还在签证问题上误导了公司——他持有的只是假日工作签证(WHV),只能在一个地方工作三个月。

  同时,ERA方面也认定汽修店有过错,因为他们在雇佣秦的时候没有相关文件,也没有支付酬劳。

  最后,ERA还是驳回了秦索赔的要求,因为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完全是他自己的责任。Crichton也不忘告诫汽修店,哪怕是试用期也必须按照法律办事。

  提示:WHV在找工作时,不论什么工作,一定要先签工作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此外,有义务主动告诉雇主自己持有的是什么签证,在未签合同转长期工签前,只能上三个月班,否则仍属临时工